Thursday, March 11, 2010

在一個落後國家長大的悲哀

從當初的無比驚訝那麼多人贊成死刑,到現在漸漸地無力的反駁,說真的,我不該如此訝異吧!畢竟在臺灣長大的人,大多數都極度重視金錢和"人權",這裡所謂的人權是只限於未殺過人,未強姦過人,未犯下極度"無法寬恕"之惡行的清廉公民,至於剩下的那部份,我不稱他/她們人,因為喪失了基本生存人權,就不適用人的定義。支持死刑的辯稱,錢!是呀,錢呀!真的很重要對吧!你們大可說妳不擔心經濟狀況,當然雄糾糾氣昂昂的極力排除錢這方面的考量。但請仔細想想,只為了納稅人的錢,就讚揚死刑存在的意義?!?!至於另個考量,這些犯人是否會犯法,當然有可能,但廢死不代表釋放,將他/她們判除死刑,對於實際上犯罪率的下降絲毫沒有助益。

臺灣在廢死與不廢死這點,無疑是個落後國家,無比悲哀!

1 comment:

筱葳 said...

http://www.taedp.org.tw/